打小伺候我,她是这样叫惯了的,我也听惯了,就没让她改口。”
她跟姬逸之,算不得夫妻,在她心里也不曾认过是他的夫人,他们要怎么称呼她,对她而言都无所谓。
阮歌握住她研墨的手,“墨不是这样研的,你之前没做过丫鬟吧?”
“...啊,是...”不艳怕她嫌弃自己,挚恳地抬头望着阮歌,“奴婢可以学的!芷言姐姐教了的,奴婢都记着呢,就是这个...还没教过...”
“你不用急,我没说什么,”阮歌笑了笑,“研墨前要先加一滴水,写字时才会顺滑不干涩,我现在教你了,下回你便记得。”
“是。”
“你不识字,也没做过丫鬟,之前是怎么生活的?就卖手工艺吗?”阮歌对她还不甚了解。
不艳摇了摇头,“五岁那年父母不在了,舅家抱走了还是奶娃娃的弟弟,可我生的丑,没人要,舅家也不要,我是在一个庙庵里被一个姑子养大的,连这名字也是她给我取得,她没教过我识字念书,说学会了也无用,就教了我做女红,让我有一技傍身。”
不艳像意识到了什么,捂住了嘴,“噢,不对,不是我,是奴婢...”
阮歌笑,“无妨,那位姑子呢?”
“去年冬天冷得慌,比哪一年都冷,”不艳低下头,研墨的手慢了些速度,“她感了风寒,咳死了...”
阮歌的笔顿了顿,“她走后,你就出了庙庵?”
“是,她留了些钱银给奴婢,奴婢买了能做女红的用具,凭着她教我的手艺,还能养活的了自己,虽然也有人瞧着我这张脸就故意来欺辱,但也有不少的好人,很照顾我的小生意,每每买东西还多给些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