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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刊》又以写长文出名,他们这一次的长文,促使余切继“核子文学”之后,再一次在美国出了些风头。
有一个人在追查真凶,他身边有曾经举世无敌,而现在只剩下老骨头一把的战友马尔克斯,他的敌人则是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邪恶至极的军阀强人,而目标是另一位诺奖文豪的死前真相……这很符合美国人的英雄主义。
如果余切现在是个美国国籍的白人,仅凭这些故事性,恐怕他足以成为美国最炽手可热的新人作家。
美国人太吃这一套了,那些记者为了夺得普利策奖(美国的最高新闻奖),跑到全世界最危险最荒凉的地方,日夜蹲守,一旦拍到了爆炸性的新闻,就能让他们一跃成为名记,省去了熬资历之苦。
有个叫陶布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读书期间申请实习多次被大机构拒绝,于是此人决定富贵险中求,毅然前往叙利亚、伊拉克等战乱之地,拍摄出大量绝版照片,大学毕业仅四年就拿到普利策奖。
有个叫萨拉的地方报刊女记者,因蹲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橄榄球队数年,蹲出一条性侵男童案,从而一跃成为新闻奖得主。
……
故事性太重要了。
“智利正在撕裂自己!支持左翼的选民和作家代表,和传统信教选民团结起来,正在一齐发出抗议!”
在大洋彼岸的京城,有个叫刘祥成的华人摄影师,在书摊前买到了一本《时代周刊》。
“时代周刊竟然写了中国人的事情,有余切!怪不得这本书在中国大陆能卖出去!”
刘祥成感慨道。
由于汇率差的因素,《时代周刊》在内地贵到爆炸!这杂志是不受欢迎的。
后来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时代周刊》出了亚洲版,价格也顺应当地,这才真正流行起来。
余切是中国大陆的大人物。他是这一代人的“披头士乐队”、“猫王”、“海明威”……所有你能想到的流行巨星的结合体。
在刘祥成看来,余切是适合中国人的完美偶像。
据说他有过一些绯闻,还有些固执,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缺陷,这个国家的人看重公义大节,而余切在这方面无可挑剔,足以满足一个人最狂妄的想象。
用传记作家徐驰的话来说:人们都想要成为余切。
“来一份《时代周刊》!”
几位年轻的大学生掏出钱。虽然掏钱的动作很不舍,但是一看到上面的消息,顿时眼睛大亮:“余切又搞出名堂了!为他带路的向导被杀,但他没有离开哥伦比亚!”
“好样的!尔等小国也敢欺负我中国作家?我们是不怕的!我们今天就应加入新现实社团,表达对余社长的支持!”
“嘘!他不让我们说,他是社长……”
“但他永远是我们的社长!”
大学生们议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