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第一眼,他便被那字迹吸引住了。
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字体,瘦劲挺拔,峭拔锋利,如断金割玉,带着一种凌厉的、不容置疑的美感和傲气。光是这手字,就让他昏沉的头脑为之一清,提起了几分兴趣。
他先看经义文章。文章立论中正,根基扎实,论述醇厚,无一字偏激,无一典错用,完全符合儒家正统,简直像教科书一般标准。他微微点头,心想此子基础打得极为牢固,应是苦读之人。
接着,他看那份“判牍”。只看了开篇“断案之本,在证,不在情;律法之重,在序,不在理”这十几个字,他便如同被一道闪电劈中天灵盖,猛地坐直了身体!
这是何等见识?竟将虚无缥缈的“情理”置于“证据”和“程序”之下?
他迫不及待地往下看,越看越是心惊,越看越是激动!那层层递进的证据链分析法,那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周全解决方案,逻辑之严密,思维之清晰,远超他所见过的任何判词!这已经完全超越了这个时代判案拘泥于伦理道德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