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心(1 / 4)

十月初五,苏轼与窦宪辩法的第一天。

今天来的很少,只有昨天的十分之一,大概有两千多人,刚刚把开封府前的所有空地占满。

苏轼带了二十个人,窦宪家学传承,弟子众多,带了五十个。

一面高台,

上面每完成一次交锋,快书手会将内容提要写下来,发给人群进行传阅。

第一道辩题,苏轼先发问,“法为谁而立”?

有人举了牌子,上面写着辩题,绕场一周,大宋的第一场文字实况转播开始了。

窦宪四十多岁,算得上年富力强,对这种基础的经义题目,早就有现成且规规矩矩的答案。

“人法自然,为效仿天地所立。所以,法代表的是天,是自然之道,为人而立。”

他的弟子们脸上的紧张慢慢褪去,这些都是将来要奔赴各地任职曹吏的读书人,他们自觉科举无望,法制科三四年一届,每届不过录取六七十人,自己是没那个命的。

可社会运行离不了精通法条的人,窦宪作为宗师,一举拿下了这个赛道。

跟着我,考公吧。

曹吏一样是大宋有编制的公职人员,能拿工资,还可以晋升,老了也有安养钱。

更重要的是,相比于其他六曹,法曹为人尊崇,又无需费心劳力,简直是府衙里最清贵的职位。

看见苏轼这个要毁坏他们“道统”的人没什么水平,大家就安心了。

上来就辩大道理,肯定对《宋刑统》不熟。

连法条都不熟的人,有什么资格改变大宋的审讯程序,纯属作幺蛾子,其怪自败。

苏轼这一边,显然有不同的答案。

法,是谁,为谁,立的什么?

千百年来,你们只会因循守旧,萧规曹随,根本没有思考过这个根本的问题。

人就是人,人组成的社会,怎么能全然去模仿自然之道呢。

老虎占山为王,视其他动物为填饱肚子的养料,这是自然之道吧,那我们要不要模仿。

斑鸠把蛋下在别的鸟巢里,它的雏鸟还要挤走人家原本的鸟蛋和小鸟,这也要模仿么?

弱肉强食,投机取巧,不具备廉耻之心,难道我们要建立一个那样的世界么?

所以,我们认为,法是人立的,为的是建立一套人可以有序相处的规矩,为的是降低社会的合作、运行成本。

快书手将二人的发言快速写下,然后递给等着接纸条的人。

这些跑腿的迅速带着消息冲向指定的位置,大声宣读。

讲大道理好啊,人人都可以思考,都可以从自身经验出发,对问题的真伪还有对错进行判断。

苏轼要辩的法,跟窦宪要守护的法,显然不是同一个东西。

当人群发出蜂群的那种嗡嗡声时,苏轼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多。

人啊,动动你们的脑子吧,好好想一想,你们曾经认为的那些天经地义的东西,到底是对还是错。

窦宪显然不能被一两个比喻就打败,他要重新定义“自然”和“效仿”。

可苏轼马上反驳,如果你能定义“自然之法”,那为什么我不能。天下人人都可以有一套他理解的天道,共识何在,那这个法又如何让大家都来信任和遵守呢。

窦宪提出两点,一个是先贤智者,另一个是历史检验。

圣人为天下立规矩,法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古之贤者在实践中逐步提出并完善的。

华夏两千年,现今的每一条法条,都是有所依据,是在无数的案例中锤炼出来的。

所以,你苏轼说的不成立。

圣人之训就应该是正确的,普通人心智未开,怎么可能理解法律之道,他们如同牛羊,只要遵守就可以了。

况且,在无数次修订之后,法条已经趋近完美,这上千年形成的认同,难道就不是共识么?

他作为一个实务派,所最求的是“用”而不是“道”。

千百年来,历史证明,一套严密的精良的律法,就是能保障社会的良好运行,能够让朝廷长治久安。

苏轼呵呵一笑,伸手往后一指,后备队伍里站出来一个年轻人。

讲圣人是吧,拿实践论说事是吧。

出来的这位也是位天才,三岁识字,五岁能文,十二岁中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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