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法(1 / 2)

窦宪,窦仪之重孙也。

窦仪,历仕五朝的世家精英,大汉窦家的苗裔。

北宋建立后,太祖建隆四年,窦仪以工部尚书判大理寺事,主持编修《宋刑统》。

《宋刑统》,蓝本是《大唐刑律统议》,再往前的母本是《唐律疏议》,再之前是《汉律》,再再之前是《大秦律》,再往前翻,那就到了周王朝的《九刑》跟《吕刑》。

追本溯源,一切起源于奴隶主管理平民跟奴隶的一套规则。

换句话说,管理九州万民的一套刑律,本来是管奴隶的。

只有读书读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发觉这里面的关窍,所以,孔老夫子就鄙视法家的后续学说,而是以三代之治为理想,提出了一套当时没人能辨伪的“周礼”。

春秋之际,正是奴隶制开始向封建王国过渡的阶段。

奴隶制正在解体,“野人”的数量,大大的超过了国民,也超过了奴隶。

那一套用来处置“智能财产”的管理办法,越来越跟不上时代,大变革引发了思潮,带来了百家争鸣。

本来,七国并存,各自发展,一处乱政苛待百姓,人还有地方迁徙躲避。

秦始皇一统天下,废封建,行郡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人们没地方可去了,哪里都一样。

百家争鸣随着嬴政定鼎天下也彻底结束,东方世界进入了威权时代,这世界只允许有一种声音。

秦律,就是天下之律。

而李斯最后一次修订大秦律的时候,秦国还是个军事奴隶国家。

根就是这么扎下来的,秦——汉——晋——唐——宋,一脉相承。

等到窦仪修订《宋刑统》的时候,当时的人,早已经把之前的律法当成了优秀的成品素材。他们或许都没来得及仔细想一想,之前的律法,到底是谁为谁而作。

立法的精神,到底是周礼的“教化”还是周法的“处置”。

于是,一本九成九都是前代内容的新法典诞生了,只不过是改了封面上的标题。

窦家一直在朝廷做官,最高的做到三品,最低的也有六品。

窦宪他们这一支是另类,以《宋刑统》作为本经,一直致力于对大宋律的重新修订和完善。

从宋真宗时代,窦氏后人就不断向朝廷递交新的修订条例。

到了窦宪,他本人考中了制科,成为了法学进士。只不过,他没有当官,而是一心推广新版的大宋律。

今天,他就是刚刚从外地讲学归来。

有人告诉他,苏轼正在搞一种颠覆《宋刑统》的新东西。不再由官员掌握无限释法权,判案也不能自由心证,要搞什么乡老公议的合议制。

这还得了,要是判案不由官员说了算,不按照律令进行严格执行,天下不乱了套么。

所以,他弃了部众,单人独骑,一路从商丘赶回东京。

什么天不天才的,他不允许,有人凭借手中的权力,来玷污他心中最神圣的律法。

所以,他来了!

苏轼素有辩才,对一个小老头,他还没有放在心上。况且,他答应了李长安,要演这一场好戏。

“可,明日来辩,吾暂停审判三日!”

吴冲的判决书没有宣读,可他比将要砍头还恐惧。自己已经成了别人斗法的物件,事情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那十个陪审员里,有六七个看向他,做了一番抱歉的表情。

可事情最终还是要有个结果,许多人都在这里站了快一天了。那吴冲犯了上百条罪状,为什么还不宣判,即便不把他当场用狗头铡铡了,也要定下个日期,给人们一个出气的的念想。

然而,苏轼宣布,要跟大宋朝的法律世家探讨一下他的新模式,然后另行宣判。

明天,想要了解大宋律法宗旨和法条阐释原则的人,欢迎继续围观。

权贵们惴惴不安,一看这汪洋一般的人海,哪还有心思明天继续陪审,赶紧回家收拾包袱吧。

这苏轼不是要学包青天,他是要把天都包起来。

历史上每一个快速崛起的强人,无不是踩着旧贵族的鲜血和头颅登上去的。

王莽,曹操,都不例外。

这苏轼肯定也一样,他就是要拿勋贵做垫脚石,大家赶快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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