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他们当然知道,轧钢厂既然邀请他们来了内地,合作自然是多多益善。
只要每一个人提出合作申请,轧钢厂都会愿意与之谈判。
没人会把客户拒之门外。
所以这份担保可能他们是第一批看到的商贸谈判人员,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批。
这就是个小鞭子,提醒着他们,一周时间完成不了谈判,这些项目和担保信息随时都会传播到国际饭店。
到时候他们就会与留在国际饭店的同行形成竞争关系。
特别的,他们现在住在轧钢厂的招待所,对方住在国际饭店,完全没有沟通和联系的渠道。
只能是被动地与轧钢厂进行谈判,或者主动放弃这种被迫的竞争关系。
如果在没有看到手中集样的情况下,他们还真会耍脾气,毕竟是外商,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可现在手中集样重比千金,真是一千斤的金子那么沉。
当然,这说的是利润,与轧钢厂开展合作后并持续合作能赚取的利润。
轧钢厂在集样中很坦诚地标注了需要的设备和技术,也标注了内地当前的发展水平,更有轧钢厂本身的发展优势。
很直白地表明了要设备、要技术、要订单的谈判条件。
至于说合作方式,这些都可以谈,安德鲁委托生产、日商的补偿外贸、港城五丰行的注资合作,多种形式,多种选择。
前提是保证轧钢厂的经营优势,更要保证轧钢厂在发展过程中拥有绝对的贸易主动权。
也就是说,设备和技术必须作为有价值的产品进行标注谈判,在合作期间用产品进行补偿或者经销出售。
而如果轧钢厂需要提前结束合作,只需要补偿对应的剩余金额即可。
这里当然包括设备和技术的二次投资,双方均有对等的机会。
什么意思?
工厂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如果应时代发展需要,设备升级,技术升级,算作是一种迭代更新。
如果技术发展远超生产成本所限制的技术应用,对方就需要继续提供对等的设备和技术补充,否则落后部分的设备和技术价值将会被折扣。
这一条谈判项目将作为合作方技术无保留投入的限制条件备注,也是一种公平合理的合作方案。
当然了,如果轧钢厂自己本身拥有了更为先进的技术或者设备,更替了对方所提供的,那么对应机械设备和技术剩余价值将会被折扣处理。
我们自己拥有的先进技术超越了你能提供的设备技术,那我们又何必花冤枉钱呢。
既然作为优先合作方,就应该时刻占据技术和设备的主动权,更应该掌握产品发展和生产的先进性。
毕竟这些东西是要销往国外的,你运来几船破机器摆在这让我们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