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串联,还勾建土匪,本地数成土地皆握于这些人之手,就这,还是因镇内很多是没什么价值的山地,所占据份额才这么少。
田产自然是没收,不过直接落到情报处之手的,仅是一小部分,余下的,需情报处掏钱,从其他参与方手中买来后,才能贷卖出去。
卖出去的钱,一小部分分给协助的部队,大头则是政府拿,不过不是上缴中央,而是本地政府,且钱的使用分配有要求。
其中大部分,要用在当地修路、修桥这些工程上,且工程情报处有监管职责,毕竟这关系全局安排,像往后山中粮食运输成本、矿产开采等等这些。
当然,林默提此建议,于情报处也是有利可图的,开路可以搭配修渠开荒,像在半山腰修条路,搭配一条输水渠,那半腰往下的山田荒地,完全可以变成水田,这其中的价差可不小。
这事儿,情报处自己干,犯忌讳不说,花费也不会低,分的那点钱可不够看,林默如此安排,是希望从地方乃至上面撬出更多资金,哪怕各方识破且对此不满,情报处也可自己掏修渠的钱,反正在路上修条渠,可比自家开山劈道省得多。
当然,本地并非没有其他地主,一些,是所在相对偏僻,有大山、深谷、河流之类阻隔,这些人的手没有伸过去,不过多数都只算小地主的范畴。
不过,也有三家比较大,两家是同姓多、宗族强,内部相对团结,也属有势力的,另一家,则有不少出息子弟,从政从军的不少,属于有势力背景的。
好在,根据调查,这三家相对开明,毕竟有人维护、后辈奋进,情况与勾结土匪那些坐地虎不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林默选定此地。
毕竟,头炮打得响、打得漂亮,后续工作才好推进,而将头炮打得漂漂亮亮,肯定不能是斗得不可开交。
工作组进驻后,可能迫于威势,也可能出于其他考虑,或被林默开出的条件、描绘的前景打动,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配合,以市价出卖了手中土地。
当然,情报处买的,是田地、有开垦价值荒地这些,而山林,则照旧保留在大户手中,这没办法,收归公有,可能上演公地悲剧,而分得零零碎碎分散出去,同样可能遭大肆的砍伐,这很容易酿出环境问题,最主要的,以国府拉胯的基层治理能力,基本不可能有效管理。
所以,只能照旧由大户掌控并管理,当然,也提了要求,一个是不能大肆砍伐,可以砍,但只能砍部分,且要轮换来,砍后还要及时补种恢复植被。
另外,山上的附属产出,像野果野菜野菌这些,或枯枝败叶,可允许其余村民获取且不得收费,甚至灌木及柴火获取也宜制止,反正,只有地跟上面的大树,明确属于拥有者。
没办法,柴米油盐,柴排首位,这是为预防大户使坏而打的补丁,也是为保障普通人的生活,毕竟,真碰上啥困境,野菜野果之类,也可兜最后一点底,避免再次为匪为盗,破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