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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洪荒演义》开篇(3 / 5)

    因为会让读者感到无聊,大部分读者一眼扫过这些设定,也记不住,不仅没什么好处,还会让很多读者弃书。

    不要出场三个以上的人物,也是考虑到读者的记忆力。

    第一章出场太多人物,读者是很难记住的。

    而且,一个章节里出场太多主要人物,大部分作者的笔力也刻画不好这么多角色。

    最后,在章节末尾留下悬念,目的自然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第二章。

    否则,第一章都留不住读者的话,后面所有章节不管怎么写,都没什么意义了。

    对曹胜来说,这三点不用想,早已经形成本能。

    他随手写出的一个开头,都会注意这三点。

    而他想要的更好的开头,主要看的是文字的感觉。

    这是一种很难说清楚的感觉。

    同样剧情的开头,有人写出来让人觉得是小白文,白得厉害,人物形象不清晰、性格轻浮、剧情干巴巴的,毫无韵味可言。

    而有人写出来的同样剧情,却能让读者看得津津有味,如饮美酒,看完一章,不知不觉中就开始看第二章。

    这种感觉很难把握。

    但只要能写出这种感觉,一本剧情很简单的作品,也能让无数读者一直追读下去。

    电脑前。

    写完第一章的曹胜,回过头来审视这一章的内容。

    看完一遍,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这个开头,他还算满意。

    他不记得《佛本是道》的开头剧情了。

    所以,他写的《洪荒演义》开头和他重生后的其它书一样,也是原创的。

    开篇,主角孤身坐在老家平房的窗边书桌旁,窗外是狂风暴雨,他却神色沉静地坐在书桌边翻阅一本古籍。

    在他翻阅手中古籍的时候,曹胜用短短几百字,简单交代了一下他的过去和现在。

    过去,他是这座小山村里出生,父母早亡的他,从小在爷爷、奶奶的抚养下长大。

    他爷爷以前是村里的老教师。

    他小时候,爷爷教他学文习武。

    但他小时候生性好动,对书本没什么兴趣,也坐不住,兴趣都在功夫上。

    十几年的勤学苦练,让他练出一身好功夫。

    他和其他年轻人一样,走出了小山村。

    来到大城市闯荡。

    做过多种工作,薪水始终微薄,更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

    这让生性好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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