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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在中国,在美国(2 / 5)

,妻子准备用孩子的亲情来改造拜伦“偏激的思想”,拜伦立刻表现出大家长的权威来,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他唯我独尊。

    为了证明自己没错,拜伦甚至参与了真正的战争,并最终死在那里。于是,希腊将其称为伟人,英国政府也捏着鼻子承认这个“反动派”是世纪诗人。

    所以,顾华说的不完全错。余光钟和李傲现在有些后知后觉:他们原先只在岛内看余切的,并没有见过真人。

    现在发觉,余切只愿意有一种方式来创作文学,那就是按照他的方式。长期下去,要么他说怎样就怎样,要么就只好与他为敌。而后者在碰壁之后,往往不得不回到前者。

    这当然是余切性格中暴戾、独裁的一面,然而这些负面因素,似乎更为他的文学之路提供了保障。

    毕竟文学是“俺寻思之力”,只要你敢想,想成,敢做,做成,那些负面因素都会变成先见之明。

    访问团在盛誉中离开美国,诸多华人名流来送行,“伟大的接触”频繁出现在新闻头条上,这些影响在之后逐渐显现。

    文学研究所召开第二届作家培训班,到现在已经接近于毕业。其中不少人的研究内容是余切的,《2666》因为其写作技巧的丰富,被学院派认为是当今的集大成者。

    “只要学了这一本书,学明白,写就没什么问题了。”巴老的朋友曹宇用“戏剧中的戏剧”来形容这一本书。

    “任何你能看到的技法,都能从中找到影子。魔幻现实主义,中国人也进入了这个殿堂。”王濛道。

    空白,空白!这里到处都是空白!

    85起的这两年,因为纯文学的兴起,大家纷纷搞起了文学科研。就像是一种内部科研竞赛,只需要把洋人的拿来汉化后,跑马圈地,就能成就自己的大师之名。

    管谟业今年创作了中篇《红高粱》,其中有很多借鉴和致敬的地方。他写的时候双耳不闻窗外事,只管写,期间余桦、苏彤等人一直在给他写信交流,谈到了近期发生的国际大事,他一概不搭理。

    因为《红高粱》是管谟业的野心之作,是一部不同凡响的。

    在这本中,声震文坛的“高密东北乡”将正式成型。描述了几代人的家族生活,化用了《百年孤独》的一些手法,钻研多年,现在全中国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说,比他更加懂得魔幻现实主义。

    余切本人如何?

    他确实是懂得西语,他还认识马尔克斯,但懂得和会用是两码事。

    数学家陈景润在研究数学时,为了跟上国际上数学研究的进度,自学英文,当他做出哥德巴赫猜想的相关前沿研究时,他的外语水平仍然不足以到国际刊物上投刊。

    写出来之后,他拿去交给文学月刊《十月》,三天后,编辑部发来审稿报告:“你是不是在致敬余切?”

    什么?

    我妹有!天杀的!我根本没有!

    我学的是博尔赫斯,马尔克斯——这怎么会和余切有关系?

    管谟业目瞪口呆,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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