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讨媳妇?(2 / 3)

乏梳妆打扮、又因为生活的重担而常常郁郁寡欢,所以之前的模样才显得有些凄苦。

    而这几日来,她的生活处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能够吃饱喝足,还有了李牧为她遮风挡雨,心情大好之下,仿佛容貌也得到了滋润,变得越发温婉秀美。

    那柄鎏金发簪插在她头上,看上去竟然无比契合,若不是身上的衣衫依然显得有些老旧,她倒真的和城中那些大户人家的闺秀有九分相似!

    “这东西很贵吧?”李采薇偷偷看了一眼水桶中自己的影子,先是露出一丝压抑不住的笑意,紧接着又有些担忧的问道:“一百文能买到吗?”

    “正赶上店家折扣,加上这盒胭脂,拢共也就花了六十文。”

    李牧又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笑道:“我也不懂这东西,闻起来挺香的,想着你可能会喜欢就买下来了。”

    听到这个价格,李采薇有些半信半疑。

    虽然一直住在村中,但她的消息并不算闭塞,听说就连最便宜的胭脂在城中也要卖到上百文。

    再加上这个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鎏金发簪……

    竟然只要六十文?

    “大哥,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李采薇咬着下唇,眼神中满是亮晶晶的光芒,但很快,她话锋又是一转,接着说道:“可……以后不要再买这些东西了。”

    “咱家虽然有了些闲钱,但也不能乱花,得用在正经事上!”

    “开心就是最大的正事。”李牧伸了个懒腰,语气很轻却很认真的说道:“现在贡粮也交了,二叔家的家产也归了咱们,有了些资本,就不要再过以前的苦日子了。”

    “人生在世就这几十年,若是不好好享受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

    听闻此言,李采薇有些无奈。

    她平日里节省惯了,虽然眼下有了些家底,但也舍不得在无用之物上多浪费一文钱。

    但李牧这脾气秉性,似乎又不是她三言两语能够劝的了。

    “对了,今天我洗衣服的时候碰到了麻姑,她给了我一本册子,要帮你讨个媳妇儿呢!”

    李采薇忽地想起来今天在小溪边的遭遇,当即便反应过来若是能够让李牧娶个婆娘的话,那么日后自然有人管教他。

    娶老婆?

    李牧脸上的表情僵住了。

    他现在可没有这个想法。

    穿越到这里之后,为了生存,他的精神一直都处于紧绷的状态,如今刚刚能够松口气,他可不想自己找麻烦。

    若是娶了媳妇,家中不仅要多出了一张嘴吃饭,往后缴纳皇粮时也要多出一个人的份额。

    再往后生几个孩子,那日子就更没得过了……

    李牧身为一个现代人,思想自然和原住民不同,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后代生活在这种操蛋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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