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是太阳王最喜欢的私生子曼恩公爵,虽然他们家没保住爵位,但血脉绝对不低贱,算起来还是我的妹妹呢。”
拿着毛巾的诺玛只有十六岁,本来,这个可怜的女孩虽然家族失去了曼恩公爵的爵位,不被大贵族们看成贵族,但也还有些家产,日子过得不错。
可是大革命一来,一切都被摧毁了,她只能跟着夏洛特公主东逃。
“果然是绝色,孤好像见过她几次,然后就被你藏起来了。”大佬森其实早就盯上了这个女孩。
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过漂亮,丢在人群中就仿佛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般,属于那种你看一眼就会心心念念忘不掉的存在。
但夏洛特公主不给,大佬森也不好强要,因为这些女孩是夏洛特公主的私产,而阿森又必须维护夏洛特公主的地位。
因为要是夏洛特公主是一个毫无权力,等同于一个生育工具的傀儡,那她就不可能吸引到大量法兰西流亡者来效忠。
是以夏洛特公主虽然不是太子妃,但在南北二京和南都承天广州府都拥有属于她的宫殿,有三百多法兰西宫人与黑太监组成的宫廷仆役团队,有几十位法兰西贵族组成的顾问大臣团队。
出行还有专属于他的六百由法兰西流亡贵族子弟组成的法兰西近卫军护卫。
甚至她还有舰队,一支包含一艘四级蒸汽风帆快速战列舰和六艘五级风帆巡航舰在内的小小舰队。
“如此绝色,应该献给父皇。”阿森再看了一眼诺玛,强行把目光从那张倾城倾国的脸上移开。
他原先没仔细看,现在仔细一看,简直漂亮的可怕,不是他该享用的。
“虽然现在已经不可再奉献上去了,但我这做儿臣的,也不能再要,把她送回南京去,做皇太孙的家庭教师吧。”
这就是自制力,可怕的自制力。
在明显因为夏洛特公主产后还未完全恢复而没有尽兴的情况下,大佬森面对如此绝色,只思考了一二十秒,就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
在他看来,历朝历代,红颜祸水的例子可不少,父皇今年刚好五十岁,已经到了唐太宗、唐玄宗那种,快要对自己降低要求,开始放松的年纪了。
当然嘛,唐太宗刚刚有点苗头,就驾崩了,驾崩的恰到好处,所以千古传颂,唐玄宗老而不死,自然就遗臭万年了。
大佬森不敢赌,他不敢赌他的父皇就一定能逃过自古帝王的魔咒,或者叫做人性的魔咒。
但阿森不知道,他的父亲莫大皇帝是穿越者,与后世穿越者能享受到的娱乐项目来说,除开女人这一项,这时候皇帝的那些所谓物欲享受算个毛啊!
妈的,吃点海鲜必须要马不停蹄的运才能吃点稍微新鲜的,而这样又容易被人诟病。
吃点山珍,好多菜系、菜式又没发明出来,丰富程度完全没法跟后世比。
大冬天皇帝照样只能吃蔫了吧唧的那几样绿色蔬菜,温泉边种的反季节菜,难吃的能让你怀疑人生,而且数量还少。
喝点东西只能在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