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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她来听我的演唱会(3 / 4)

有男人递过去几百块钱,两人就牵着手,进了宾馆。

摆摊卖着烤红薯的老婆婆,满是褶皱和创口的手,收着皱巴巴的几块钱的纸币。

一旁的老伴将自己的破旧毡帽摘下,戴在了老婆子的头上。

两个老人笑着,露出稀疏的牙齿,满脸皱纹。

这一幕幕都看在公孙瑾和钟苓子的眼里。

这是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

真爱就像鬼一样,只听别人说过,没遇见过。

半晌,公孙瑾突然问钟苓子:“你理想中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呢?”

钟苓子托着腮,微微笑着。

“有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小家,一个稳定的工作,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一个乖巧又有些淘气的孩子。”

“不需要大富大贵,不用为生计发愁就好。”

“像我这样的人,有了钱也不知道该怎么花。

现在赚了这么多钱,还是跟你一起下苍蝇馆子。”

钟苓子说完,忍不住笑了起来。

顿了片刻,她悠悠地道:“其实我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

“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小时候,去乡下的外婆家。”

“在田埂上拿着狗尾巴草,光着脚追逐蝴蝶。”

“一眼望去都是金色的油菜花地。”

“夏天的时候,就是金色的麦田。

风一吹,就泛起波浪。”

“远远地能看见挂着破旧衣服和草帽的稻草人。”

“大人们忙着收获,麦子堆成小山。”

“我就光着脚,卷起裤腿,淌过小溪,用蚯蚓去小河边钓虾子。”

“我有时候,甚至羡慕上一辈人的爱情。”

“在乡下有一个小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和喜欢的人生一个小孩,他会慢慢长大远去,就像风筝断了线,再不回来。”

“他有他的归宿,我们也有我们的归宿。”

钟苓子始终温柔地笑着。

“现在的年轻人,被房子绑架了人生。”

“就像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从双水村出来,见过了外面的大世界,反而成了一种不幸。”

“谁让我们读了这么多书呢?一旦见过了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回不到故乡去了。”

“可悲哀的是,大城市里没有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干净的爱情。”

钟苓子说了很多,她看着外面的宾馆,还有那些站在路灯下瑟缩的女子,渐渐地又没有了笑容。

“我想我知道,该给你写什么歌了。”

“什么歌?”

钟苓子回过神来。

“菜上来了,先吃饭。”

服务员呈上的都是几道小菜。

酸辣土豆丝、肉沫茄子、麻婆豆腐,就着米饭可以吃很多。

“说说呗,歌名叫什么?”

钟苓子一边干饭,一边看着公孙瑾,眼神很是期待。

“如果有来生。”

公孙瑾悠悠地道。

在提起如果这两个字的时候,他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首歌。

公孙瑾虽然不喜欢高晓松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这首歌的歌词真的写得很美。

谭维维的唱功是毋庸置疑的,她唱得很好。

但公孙瑾觉得,她有一点“用力过猛”

这首歌不论是歌词还是作曲,都充满了纯真且清澈的味道。

更像是十几岁的少女,天真烂漫的幻想。

所以,公孙瑾总是觉得,唱这首歌的人,应该也是十几岁的女孩。

不需要多么花哨高深的技巧,只需要用少女干净清澈的声音唱出来,就是对这首歌最好的诠释。

这首歌获得获得过2010年度中国歌曲排行榜的年度金曲、内地年度最佳作词奖、及年度最佳作曲奖和年度最佳编曲奖等十项提名。

质量自然是很高的。

“能不能唱一遍给我听?”

“到了白金,就唱给你听。”

公孙瑾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像是在报复她之前将他的头发揉乱。

“哼!”

钟苓子轻哼一声,然后用小拳头往他胸口里捶了下。

“百万吨拳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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