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麽好不能做人的?一个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了迫害,是她的错吗?
没法做人的应该是那十几个加害者,他们才应该一辈子烙上强奸犯的烙印,去到哪都被当成畜生看待。”
这句话很快就得到了其他人的认同:
“没错,社会大众很快就会把热点新闻忘记的,再过半个月,就不会有人讨论她受害这件事了。
但是如果滥交出轨女的污名没有洗清,就会跟着她一辈子。”
“对啊,反正都会被议论,被大众同情理解,好过侮辱谩骂。她连死都不怕了,为什麽不把害了她的人通通抓起来,以免让其他人受害。”
萧岚听着这些人的议论声,没有说话,只是口罩底下的嘴唇抿了抿。
社会是个多种观念混杂的熔炉,他无法左右大家会怎麽想丶怎麽议论。
但是,激浊扬清,是他身为警察应该做的事情。
或许等社会风气再清朗一些,那麽就不会有这种认为受害者应该隐瞒真相的过时观念了吧。
大家都有统一共识,生病不该讳疾忌医。
那麽受到迫害也一样,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