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件案子很简单,他以为既然案发现场是在死者的出租屋,很有可能凶手跟死者认识,暂时排除陌生人作案的可能。
于是,他将自己的判断告诉黄海波等人,但黄海波说他们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开始调查死者宋某的社会关系。
后来,黄海波他们经走访才得知一条重要消息。
原来这死者宋某曾经在《手递手》报上刊登过合租广告,寻求一名单身女性与她合租、分担房屋租金,昨天中午是死者约租房者来看房子的时间——
而且这起案子不是第一起,十多天就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子。
刘勇一听,就知道这件案子情况复杂了,很有可能是连环案。
“我就说嘛,这么简单的一件案子,怎么分局还需要向局里申请协助!”
刘勇从市局又调来几名骨干侦查员协助分局刑警大队抽调的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这两起案子展开侦办——
专案组副组长黄海波,跟刘勇说起了十几天前,也就是3月14日午后f台分局接到的另一起入室抢劫强……案的报案。
租住在f台区和义东里5区6号楼5单元301室的时年23岁、来自辽东的“北漂”单身女青年王某某报案。
王某某声称自己在《手递手》报上刊登合租广告后不久,就有一名男青年打她留在合租广告上的手机号码联系她。
这人声称要为他的妹妹租房,于是她就和此人约好在3月14日中午来她租住的301室看房。
没想到此人到后趁她不注意,突然用绳子勒住她的颈部,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之后,她发现自己被一根白色尼龙绳反剪双手,下身的裤子被扒到膝盖以下,下身疼痛(她就是被下身的疼痛痛醒的),脖子上勒着一根书包带,自己的手表和钱包也被抢走。
刘勇根据这两起案子的经过,认为是同一个凶手所为,所以并案调查。
专案组开始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仔细分析,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如下相同点:
被害人均为外地来京的单身“北漂”年轻女性,都在《手递手》上刊登了寻求共同合租房子的同性的招租广告。
犯罪分子都是假称租房约见受害人,入室后用自带的书包带将受害人勒晕,用白色尼龙绳将受害人捆绑,然后对受害人实施强……,事后抢走受害者的财物。
刘勇认为肯定还有其他类似的案件,于是专案组向全市范围通报案情,进行串并案。
结果还真让刘勇猜对了,t州分局刑警支队在3月23日给专案组通报了一起发生在2月21日在西潞园52号楼232室的类似案件。
一名外地来京的年轻女子被勒晕后扒下裤子强……后抢走了钱包和随身手机。
刘勇立即调来案综,从提取的犯罪分子的掌印和足印对比分析看,认定这起案件和一f台区3.22、3.14两起案件的犯罪分子为用一个人,具备串并案条件。
专案组,立即将现场提取到的掌印、脚印以及从死者下t提取到的男性体液dna输入市公安局的数据库。
查询了三四天,结果就是没有结果,说人话就是这个犯罪分子在燕京市没有犯罪前科,这就给案件的排查造成极大的难度,使得专案组从3月23日至3月30日这一个星期的排查一筹莫展。
就在这时。
3月31日下午, f台分局又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f台区于家坟11号院5号楼4单元201室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刘勇带人勘察现场,发现这又是一起同样子的案子。
租住在这里的时年33岁的江北省来京“北漂”汪某某惨死在床上,双手被绑在床栏杆上,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死者的随身手机和钱包不见了。
法医验尸后认定汪某某的直接死因系被书包带勒住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现场勘查中在一张《手递手》报上提取到了指纹,连同从汪某某……
果然,提取到的样本送往市公安局技术处进行技术鉴定和dna比对,结果可以作同一认定。
刘勇等人大怒,这犯罪分子太猖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