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艾草烟雾逐渐散开,一系列工序带来的血腥味开始快速扩散。
听声音,这只老虎距离此地还有一段距离。
发出虎吼之音,并非是闻到这里的血腥味。
很可能嗅到黑熊一路追杀曹德,沿途流下的斑斑血迹。
万幸。
该拿的东西拿得差不多了。
现在撤退为时不晚。
至于几百斤的熊肉。
抱歉,曹德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拿走熊肉。
天气炎热。
未经任何处理的熊肉,数小时内就会彻底腐烂变质。
想要长期保存,要么是在冬天捕猎,使用积雪放入黑熊腹腔,快速降低黑熊体内温度,随后分解冻在外面。
倘若是夏天处理鲜肉,或是大量涂抹盐巴,进行风干晾晒。
又或者使用烟熏的方式蒸发水分,长期保存。
无论哪一点,都不适合现在曹德。
家无隔夜粮。
上哪去弄大量的盐巴。
先前从狐朋狗友手里“借”来的一两多银子,全都用来购买烈酒和少许处理熊皮的盐。
还有一条原因。
促使曹德必须放弃这些熊肉。
人言可畏。
若是请村里人帮忙搬运熊尸,必然会有人问起熊胆,胸骨,熊皮。
如实回答,引人非议。
不予答复。
等于不打自招。
无力自保之前,任何露白之事都是取祸之道。
说不拿肉,但也不能一点不拿。
拿走一部分丢在沿途,用来分散野兽注意力,避免自身血腥味,成为野兽眼中的猎物。
“娘子,给我找一套干净衣服,小瑶,伺候我冲洗身上的血迹。”
天色渐黑之际,一道人影敲响了房门。
白雨薇和陆瑶两姐妹听到曹德的声音,不约而同冲过去开门。
“啊!!!”
只见门口站着一名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长着黑黝黝的野兽皮毛,二女吓得眼眶泛白,差点晕死过去。
“别叫,我是你们男人,进屋说!”
担心引来邻居窥探,曹德一把将二女推进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