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说:“哪里不道德?”
“文字写出来就应该属于那个人自己,找代笔不是侮辱文学吗?你好歹也是个公务员,怎么会推崇这种不正经的生意?”
张倩脸色一沉:“你写字投稿才是不正经生意好吧!开公司批量写赚钱,这才是正经生意!”
王子虚感觉到自己在和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谈话,两人针锋相对地吵了很久,他才理解她的观点。
张倩之所以认为找枪手开工作室才算正经营生,是因为这符合资本的最基本运行逻辑——有分工、有组织、有序扩张。
这无疑是通过写作最有把握轻松赚钱的形式,所以这才是正经营生。最起码它可以以单位形式购买五险一金。
相反,通过写作投稿来赚钱,不仅费时费力、回报不稳定,更没有五险一金。
如果按照王子虚所说,每一次写作都是在“掏空自己的灵魂”——人的灵魂没有多少可以掏的,掏完就没了——它还不可持续。
如此高的投入,如此低的产出,还不可持续,那“通过写作赚钱”这个想法,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荒谬滑稽的妄想。这不是最不正经的营生,那还有什么是?
王子虚被张倩说得哑口无言。因为他即使不情愿,他也不能不认同:张倩的话里有一部分是对的。
因为历史上有一个人就靠找枪请代笔开工作室的方式赚得盆满钵满,还赢得身前身后名。
这个人就是大仲马。
大仲马来钱的方式,就是靠请代笔,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挂在他名下的有上千本,绝大多数都是代笔。因此,他被称为“工厂厂长”。
而他生前以“基督山伯爵”自居,斥巨资给自己盖了一座“基督山城堡”,每天高朋满座;他有情妇无数,这些情妇给他生了无数个私生子,小仲马就是其中之一;在2002年,他的尸骨更是被移葬入了法国先贤祠,这是只有在法国历史上做出崇高贡献的名人才能有的待遇。
作为一个雄性,他拥有名声、地位、权力、女人、荣耀……他拥有让其他雄性羡慕嫉妒的一切。
但王子虚认为,真正让大仲马永远留在历史上熠熠生辉的,只有他自己写的那寥寥几本作品,而绝对不是其他代笔生产的“产品”。
王子虚当时才二十来岁,和现在不同,他尚且有几分自傲。他对工作室不屑一顾的根本原因是,他认为他迟早有一天会发光。
他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故事是只有他能讲的,有一些灵魂深处特殊的慰藉,是只有他能提供的,代笔怎可能代替他?
何况站在读者的角度,代笔就是一种可恨的欺诈。他在成为一名作者之前,是一名忠实且热情的读者。他瞧不上任何请代笔的人,包括大仲马在内。
而恰好张倩并不这样认为。这个世界离开王子虚的作品也能转,但王子虚离开了钱就什么也不是。她并不认为代笔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
她看待文学的方式,和看待一件衣服、一个包包并没有什么区别——代笔无非就是代工嘛,只要不把假货卖给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