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一定会更暖。
他会笑着拍打她的背:好啦好啦,别哭啦,事情不是都过去了吗?张倩嫁给了她理想的人生,我也拥有了一个不嫌弃事业编的老婆,我们都有着光明美好的未来。
可惜他这辈子都不知道宁春宴曾因为这事哭过鼻子。
每当看到秋歌的ID,他脑海里都会浮现出她发过来的那张足照——湖蓝色侧空高跟鞋面如陶瓷似的泛着冷光,衬托得羊脂白玉的足背与珍珠般精致小巧的脚趾愈发雪白。同时他还会想起那天在文协看到的宁春宴先声夺人的那条腿,修长且曲线优美如同曲项向天歌般洁白高傲。
多么好看的一只脚,多么亮眼的一条腿,这只脚不长在这条腿上,简直天理难容。
秋歌的真实身份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他无法假装自己没发现。
秋歌就是宁春宴,宁春宴就是秋歌。
在他知道秋歌的真实身份之前,他可以笑吟吟地捧起她这本书,轻抚着封面,用指尖挑起每一片纸页,让纸张在空中微微颤抖;但在知道她就是宁春宴后,他再也无法风轻云淡地像阅读一本书一样阅读她了。那会让他产生巨大的道德压力。
而且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在下课之前,我想告诉你们最后一件事。”
基地里,准脚本师们散坐在沙发上,姿势各异,王子虚自己坐在餐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准脚本师们此时一个个都面泛红光,心情激动。因为刚刚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听了无数干货,现在都觉得自己成长了,而且很强很强。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创作脚本了。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人类要读故事?谁先回答?”
樱酱说:“因为生活无聊?”
诗人说:“因为生活无趣。”
信者说:“因为想看猎奇。”
小八说:“因为想长见识?”
程醒说:“因为人不该只活此生此世,还应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王子虚看向了程醒:“喜欢王小波?”
程醒点头:“崇拜王小波。”
王子虚说:“那考考你,这句话出自哪里?”
程醒略迟疑地说:“反正肯定不是《沉默的大多数》,我猜一个……呃,《黄金时代》?”
“猜错了。正确答案是《万寿寺》。在这本书的最后一节。”
程醒张大嘴:“你是怎么记得如此清楚的?”
王子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小八茫然张开嘴:“刚才你们在讲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信者说:“嗨呀,我还以为只有我是绝望的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