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分开单独饲养,以防传染给其它兔子。令人气恼的是,近来不知怎的,竟被老鼠给盯上了,咬死了七八窝兔崽,害得我损失惨重。”
想起此事,田文杰就气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那只可恶的老鼠逮住,抽筋剥皮,以泄心头之愤。
自家本就田地稀少,还指望着那些兔子能多卖些银两,好留着给儿子将来娶媳妇呢!
老娘为人做席面,一年到头虽也能有些进账,但却不多,毕竟平民百姓的日子本就艰难,所以给的工钱也少得可怜。
“你不妨去药铺买些砒霜,洒在食物上,置于兔笼四周,否则,让它吃惯了,恐怕还会有更多损失。”
想当初刚养兔子时,她也遭遇过这般事情,当时可把小溪心疼坏了。
田文杰频频点头,“嗯!今日回去我便去买,自己都舍不得杀一只兔子吃,结果却便宜了那可恶的老鼠。”
“二堂哥你呢!货郎生意是否好做?”小溪最喜欢的人,便是容貌英俊性格温和的二堂哥,旋即便将目光投向他。
田文俊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难啊,主要是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多,生意大不如前,还好自家有驴车,若是像从前那般,挑着箩筐穿街走巷,累得跟死狗一样,一天下来,也不过赚个十几、二十文,怕是早就崩溃了。”
他近来正寻思着,是否要改行做些别的营生,最好是能稳定些的。
而不是像如今这样,每月的收入,时高时低,偶尔一个月能有三四两银子,有时却只有一两、二两。
“那二堂哥,可有什么盘算?”
走街串巷的货郎确实不少,只因其本钱小,但并非人人都能吃得下这份苦。
空手走远了,都累得够呛,更别说挑着那百八十斤的担子走街串巷了。
自从做了这门营生,二堂哥的身形肉眼可见地消瘦了许多。
好在,后来买了驴车,这才逐渐养了回来。
“想过了,如果实在不行,就养斗鸡拿到县城去卖,应该也还不错,我看城里的公子哥儿们都喜欢玩这个,有那厉害的,一只就能卖好几两银子呢!”
此处并无外人,田文俊索性也没隐瞒,直接将自己的打算和盘托出,在他心中,小溪宛如亲妹妹一般。
当朝斗鸡之风盛行,不仅市井之中,百姓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斗鸡,就连京城的达官贵人也对斗鸡情有独钟。
小溪觉得堂哥这个主意不错,上次去县城时,她就在路边看到好几拨斗鸡的人群,好不热闹。
“二堂哥,这斗鸡若是养成了,确实能赚钱,还有那斗蛐蛐的,不过,估计也不那么好养,否则价格也不会卖得那么高。”
田文浩听到二哥的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斗鸡行啊!我有个老主顾,他家少爷对斗鸡痴迷至极,听闻曾花三十两买了一只,替他赚了不少钱,只可惜,后来遇到一只比它还要厉害的斗鸡,被活活啄死了,为此还痛哭流涕了好久呢!”他对二哥的想法表示赞同。
“原本我还有些犹豫呢!听了小弟和堂妹的话,我决定回去就和你二嫂商量商量,听听她有何意见。”
田文俊一边说着,一边琢磨着应该抽空去趟县城,打听一下这斗鸡的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