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脸上笑意更深了:“阿姨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去年夏天,我回镇上看我姥姥,天热中暑了,就去了您的医馆。那时候医馆里人挤人,屋里又闷,我一下没喘上气,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说着,转头看向郑明礼,眼神一下子就软了,亮晶晶的。
“等我再有知觉,人已经在里屋的病床上了。后来听旁边的婶子说,我当时一头栽下去,把大伙儿都吓着了,是明礼二话不说就把我从人堆里抱起来,送到病床上扎了针。我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守在边上,满头的汗,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这还是大家第一次听说他俩认识的经过。
一屋子人都齐刷刷地看向郑明礼,这个平时闷声不吭,在家里最没存在感的老三。
谁也没想到,他还有这么果决爷们儿的一面。
郑明礼被看得满脸通红,窘迫地挠了挠后脑勺,小声嘟囔:“那……那是救人,换了谁都得都得抱……”
王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看着他的眼神里满是柔情:“对,换谁都得救人。可不是谁都有你那份本事和胆量。”
王芳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藏不住的柔情蜜意,看得人心头发软。
谢冬梅看着眼前的姑娘,再看看自家那个傻儿子。
这姑娘人长得周正,两条辫子乌黑油亮,一看就是个能干利索的。
说话办事不卑不亢,透着一股子敞亮劲儿。
最要紧的,是她看明礼的眼神,那份痴情跟蜜似的,黏得化不开。
上辈子,自己怎么就一门心思地觉得杀猪的出身配不上自家儿子?
就因为她身上那点若有若无的腥气,就因为她没读过几天书,就因为明礼那孩子老实,自己总想着给他找个能帮衬他的……
谢冬梅心里轻轻叹了口气,一股说不清的悔意涌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