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程初芍生得其实并不符合宋珩的审美。
他年幼无知时还不懂这些,只觉姑娘们美得各有千秋,有那端庄大方的,也有那娇俏灵动的,就像花园子里头的花儿们,争先绽放。要让他从中挑选一朵最合心意的,他还真挑不出来。
后来经一堑长一智,他竟醍醐灌顶般地悟了,惊觉那些姑娘们大多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初初看去似乎各有特色,其实都逃不过一个字。
装。
恰到好处的笑是装出来的,人人称道的好名声也未必为真,被人夸作神仙妃子的美貌更不乏妆粉堆砌……
她们的目的大多也是相似的,为了博取更好的名声,获得更好的待遇,争得更好的夫婿人选。出嫁后还是一样,要去争抢家中的权力、钱财、地位。
早在十三岁那年,宋珩就觉得自己看清了女人的本质。
就算是贫家女子,也未必就真的单纯善良,更多的还是想要攀附高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那种。
做了边关一个无名小兵后,宋珩倒是遇到过不贪慕他这个身份背后的荣耀来的。可那些女子里头,十有八九也是冲着他的脸来的,对他的了解简直少得可怜,也敢对他说心悦之语。
那样的一见钟情,实在太过肤浅!
反倒是在和北部游牧小部落交战时,偶有出现的女将女兵让他觉得颇为顺眼。
敢爱敢恨,能在叫阵时跟他厮杀得酣畅淋漓,也能在休战时对他大吹口哨、唱情歌表白。
宋珩觉得,这种英姿飒爽、直来直往的女子就很好,心思简单,相处起来不会太累。起码,不会像京城那些弱质女流一样,心眼子比莲蓬还多,说一句话能掰碎了想出七八个意思。
他本有意不回京城,一辈子就在边关过,顺道在那儿解决人生大事。
可惜,他的祖父吹胡子瞪眼睛地不答应,理由是他将来定然要袭爵,他的嫡妻即便不是身份贵重,也不能是敌国外族女子。
他本打算用拖字诀负隅顽抗,然而,更不幸的是,十七岁那年,他观察了大半年、觉得还算符合他择偶条件的某个部落女子突然狠狠捅了他一刀,趁他不备险些把边防图纸偷走。
理由是大盛军杀了她太多的部落族人,是血仇,决不可能和解。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是接连被美人蛇咬了两次!
宋珩自那以后就绝了给卫国公府繁衍子嗣的心思,对老卫国公的碎碎念恍若未闻,一直垂死挣扎到了今年年初,才在祖母突如其来的“重病垂危”警告下被全家人合伙骗回了京城,开始了令人厌烦的相看之旅。
更要命的是,这相看危险程度极高,就去踏了回春,竟差点没把他整个折进去!
现在倒是好了,他成了半个废人,婚事直接被祖母一手包办了。
连个看画像选择的机会都没留给他,他的正妻之位就被个娇娇弱弱、瘦得风一吹就倒、他最不喜欢的京城弱质女流典型给占了!
程初芍生了双桃花眼,他觉得太勾人,不够宜室宜家。
皮肤很白,一看就是每日在屋里窝出来的,他觉得不够健康。
下巴很尖很小巧,他觉得不够大气明媚。
身材太单薄、瘦弱,虽然某些该长肉的部位也长了,但他还是觉得这样不够好生养……
没错!
在边关和糙汉子们厮混了六年的宋小将军,现在审美十分接地气,择偶要求就是要健康、有福相、好生养,再加一条心思简单!
跟绝大多数兜里没几个大钱、不敢要求更多的底层平民一模一样!
可看着程初芍毫不犹豫跳下来救自己,又为了自己这只不被旁人看在眼里的“小畜生”据理力争之时,他忽然觉得,女人的身影似乎正和他心目中那个模模糊糊的形象逐渐重合。
宋白猫一路上都格外安静,安静得让程初芍心惊,差点以为毛孩子落水吓傻了,只能更用力地紧紧抱住,不住轻柔地摸摸头,语调柔软地说着安慰的话语。
当然,更觉惊悚的还是跟着她过来给老夫人“献爱心”的婢女清儿。
清儿腿比程初芍的